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市商务委员会

2018-05-18 14:26:00

4月22日,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四大品牌”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追求卓越的发展取向,着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抓住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契机,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更好满足需求、创造需求、引领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消费贡献度、消费创新度、品牌集聚度、时尚引领度、消费满意度为着力点,打造面向全球的消费市场、全球新品首发地、引领国际消费潮流的风向标和人人向往的“购物天堂”,形成与卓越的全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商业文明,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城市。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在整体规划布局、政策制度保障、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更加注重以新供给引领新消费,以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创新人才激发商业转型升级新动能,促进跨界融合发展,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放大创新引领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

——需求导向、民生为本。主动顺应消费需求升级大趋势,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需求、创造需求、引领需求。支持发展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创造品质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更好统筹本地消费和外来消费、中高端消费和大众消费的关系,促进消费市场协调发展。加强部门联手、市区联动、社会联合,促进商业与工业、会展、旅游、文化、体育、金融等产业融合,形成合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首轮三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未来通过滚动实施若干个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消费贡献度、消费创新度、品牌集聚度、时尚引领度、消费满意度,最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城市。

消费贡献度——体现消费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到2020年,消费对经济增长年均贡献率60%以上,商贸业增加值、税收、就业贡献稳步提高。吸引境内外游客人数及人均消费支出稳步增长,外来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30%以上。

消费创新度——体现消费业态、模式、技术等全面创新的能力。到2020年,创新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升,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涌现,新兴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培育和集聚一批新零售、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领军企业。

品牌集聚度——体现城市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创新品牌的集聚能力。到2020年,国际高端知名品牌、国际零售商品牌集聚度稳中有升,新品牌不断涌现,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品牌首店、旗舰店数量保持领先。打造2条世界级商街、10个国内一流商圈、20个特色商业街区。打响50个具有鲜明上海特色的新品牌、50个老字号。

时尚引领度——体现城市时尚品牌、时尚设计师、时尚活动、时尚媒体等对全球时尚潮流引领的能力。到2020年,全球新品首发地建设取得成效,建成高端品牌首选地、原创品牌集聚地。全球时尚之都的国际排名逐步提升,上海时装周等国际影响力继续扩大。

消费满意度——体现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城市消费综合环境、企业诚信规范经营等方面综合满意度。到2020年,消费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跨境消费便利度显著提高,消费环境显著改善,消费者体验度、获得感显著增强,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专项行动

为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在未来三年,聚焦实施新消费引领、商业地标重塑、老字号重振、消费品牌集聚、消费名片擦亮、会商旅文体联动、消费总动员、消费环境优化等八个专项行动。


(一)新消费引领专项行动

主动顺应消费需求升级趋势,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技术集成应用,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以新供给引领新消费发展的新格局。

1.促进商业零售创新发展。构建有利于商业零售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开放包容的监管环境,支持智慧零售、跨界零售、无人零售、绿色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新零售“试验田”和“竞技场”。深化“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和“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建设,培育若干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商业创新领军企业。支持举办全球零售创新大会、“全球智能新商业峰会”等。支持发展零售创新孵化平台和技术应用服务平台。引导市场主体设立打响“上海购物”品牌的引导基金、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

2.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企业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等转型。鼓励零售企业建立高素质的买手队伍,发展自有品牌、实行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百货商店、购物中心等增加体验型、服务型业态。支持发展便民亲民、功能复合、服务优良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3.促进流通技术创新应用。支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加快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顾客消费行为,开展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灵活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顾客互动,建立及时、高效的消费需求反馈机制,做精做深体验消费。支持企业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平台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引导建立数据交换交易标准,规范数据交易和应用。加快创建国家智慧供应链示范城市,构建以城市仓储管理中心、分拨调配中心、末端配送中心等为支撑的智慧流通网络体系。


(二)商业地标重塑专项行动

坚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通过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软硬件水平,建设精品云集享誉世界、服务创新引领全球、消费环境优质舒适、监管模式接轨国际的世界级商圈商街,多层次差异化区域商圈,彰显海派文化的特色商业街区。

1.打造世界级地标性商圈商街。支持南京西路、南京东路和淮海中路传承商业文明、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消费环境,重塑“中华商业第一街南京路”“百年淮海路”形象,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业地标。支持陆家嘴商圈建设时尚消费新地标。支持豫园商城改造升级,建设老字号旗舰店集聚区和商旅文联动示范区。促进南外滩、北外滩、徐汇滨江、杨浦滨江、世博前滩等区域联动发展,打造黄浦江两岸滨江商业活力带。

2.建设多层次差异化区域商圈。支持徐家汇、五角场、新虹桥、中山公园、虹桥商务区、大宁、中环、四川北路等商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优化业态和品牌组合,打造有鲜明特色的区域商圈。推动国际旅游度假区、衡复风貌区、苏河湾等发展旅游度假、文化创意、海派风貌、文化演艺等商旅文联动的特色区域商圈。加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与城市交通规划、城市人口分布和区域环境等衔接。加快推进智慧商圈建设。

3.培育特色鲜明的海派商业街区。发挥上海特色商业街联盟的积极作用,打响一批历史有根、文化有脉、商业有魂、经营有道、品牌有名的海派特色商业街区。促进“后街经济”发展,推动核心商圈的配套后街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夜上海特色消费示范区建设,提升新天地、大同坊、吴江路、丰盛里等街区品质。鼓励发展针对细分目标人群的定制品牌、设计师品牌、集成品牌特色街区,支持打造“女人街”等特色街区。支持愚园路等商业历史风貌街区更新升级。支持朱家角尚都里、金山嘴渔村老街、枫泾古镇老街等发展特色小镇商业街区。支持保护海派文化特色小店,着力打造展现工匠精神、凸显前店后厂、融合本土生活场景的特色主题街区,支持举办“世界逛马路日”等主题活动。


(三)老字号重振专项行动

增强抢救式保护老字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经营方式,弘扬优良传统,挖掘品牌价值,加强老字号保护,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扶持培育一批老字号领军企业,形成老字号集团化、连锁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新格局。

1.深化老字号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有老字号产权改革,积极引进各类社会资本,盘活存量资产,激活无形资产。支持经营业务相近或具有产业关联关系的老字号整合重组,打造老字号企业集团,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引导老字号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掌门人”职业经理制试点,着力培养和引进与国际接轨、具有国际视野、熟悉现代企业运作模式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改进老字号国资考核办法,加强对南京东路等核心商街老字号门店的支持和保护。

2.支持老字号创新经营方式。支持老字号通过跨界融合、创新技术应用等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实施“老字号互联网”计划,支持拓展直营、连锁和特许经营等商业模式。鼓励老字号开设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快闪店”等,发扬前店后厂等传统商业模式。鼓励老字号开展跨界合作,研发联名系列、文创系列、伴手礼系列等。支持老字号对接买手平台和品牌营销企业,创新营销模式。支持老字号产品进入免税店,鼓励在机场、火车站等开设门店,对老字号办理离境退税商店手续优先给予支持。支持陕西北路等建设老字号集聚区,推动传统店铺向老字号文化展示中心、定制体验中心、技艺见习中心转型。鼓励商业历史建筑有机更新,支持百年老店和传统名店改造升级。

3.加大老字号营销推广力度。提升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影响力,促进年轻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积极利用境内外展会资源,鼓励老字号“走出去”参展,提升老字号的市场影响力。开展老字号“中华行”“海外行”“线上行”“创意行”等营销活动,提升境内外消费者的认知度。开展“一店一招牌”“一品一故事”“百品话百年”“品味上海老字号品牌文化展”等宣传活动,提高老字号的美誉度。开发“百年老字号一日游”“上海名点寻味之旅”“老字号非遗传习之旅”等商旅文联动路线,提高消费者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四)消费品牌集聚专项行动

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效应,瞄准全球优质商品和服务,建设一批国际消费品展示交易平台,着力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高端品牌首选地、原创品牌集聚地,建设高端知名品牌“引进来”和本土自主品牌“走出去”的桥头堡,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1.打造国际消费品集散地。培育一批国际消费品展示交易平台,打造中高端消费品集散中心。支持虹桥进口商品常年展示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各类综合贸易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国别商品中心、专业贸易平台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造“6天365天”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培育电子消费品、汽车等领域千亿级交易平台,鼓励发展服装、医药、文体用品、钟表、家用电器、化妆品、酒类等领域百亿级交易平台。发挥上海钻石交易所、宝玉石交易中心的作用,提升钻石珠宝交易市场能级。

2.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吸引一批国际高端知名品牌、原创设计师品牌等在沪首发全球新品。扶持一批原创自主品牌在沪首发新品,打响引领消费潮流、具有强烈时代气息和鲜明上海特色的新品牌。做强一批新品发布专业平台,支持举办新品集中发布的时尚走秀、国际展会、商业节庆等活动。打造一批新品首发地标性载体,支持上海展览中心和滨江两岸打造新品发布平台载体。用好一批公共传播资源渠道,统筹利用滨江两岸地标性传播资源,线上线下、大众和专业传播资源,扩大宣传效果。培育一批新品发布专业服务机构,引进一批拥有较强品牌运作能力、具有全球视野的商业运营商、品牌贸易商、设计师职业经理人等。完善一批支持新品发布的创新制度,优化政府服务,简化大型新品发布活动审批流程,在活动保障、媒体宣传、氛围营造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创新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区外展览场所联动,完善“产地直达”“前店后库”等业务模式,为境外新品来沪发布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服务。

3.打造高端品牌首选地。充分发挥国内市场规模优势,集聚更多国际高端知名品牌资源,提升在全球中高端消费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集聚更多具备独特品牌价值和先进品牌运营模式的国际知名商业企业品牌、商品品牌和服务品牌,鼓励设立更多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提升消费市场的能级和水平。鼓励国际知名商贸企业在沪设立全球总部、亚太地区总部和研发创新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等。

4.打造原创品牌集聚地。加快集聚本土时尚设计师,吸引更多原创设计师品牌来沪发展。立足新时代新需求,打造引领消费潮流、具有强烈时代气息和鲜明上海特色的新品牌,引导核心商圈和区域商圈对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发展提供必要支持,加快集聚国内优质原创品牌资源。鼓励国际品牌企业开发具有“中国元素”的城市定制商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提升自主品牌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形成一批具有高附加值、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享誉全球的自主品牌。实施“上海品质”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升上海品质消费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强对品牌商标权和商品专利权的保护,持续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和互联网领域“云剑联盟”行动,提升品牌保护软环境,使上海成为国内优质原创消费品牌集聚地。


(五)消费名片擦亮专项行动

打造上海购物节、上海时装周等消费名片,充分挖掘现有的特色消费节庆资源,开展整体营销,增强全球消费吸引力。

1.打造上海购物节名片。以“要购物,到上海”为主题,将上海购物节打造成为“买全球、卖全球”的推广平台、国际消费城市建设的响亮名片、促进消费升级和引导消费回流的活动平台。加强上海购物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及商圈、商街、企业等深度联动,支持开展国别地区特色营销活动,提升“上海购物达人”等品牌活动影响力。加强上海购物节宣传推广,建立与国内外重点城市购物节主办机构联合推广机制。

2.打造全球第五大时装周。全面提升上海时装周的国际影响力,支持建设中外时尚设计师集聚平台、时尚品牌国内外发布推广平台、时尚产业“亚洲最大订货季”平台。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国内重大影响力的消费展会、时尚走秀、品牌首发等活动,把上海时装周打造成引领时尚的风向标和吸引全球时尚人士集聚的时尚盛会。加强时尚消费集聚地建设,支持建设时尚品牌孵化基地。鼓励企业和资本以收购、控股、合作等方式整合国际时尚要素资源,增强上海时尚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3.培育形成特色消费活动品牌。充分挖掘现有的特色消费活动资源,打造“日日有活动”“月月有节庆”的消费氛围。提升上海酒节、国际食品博览会、上海国际婚礼时尚周等特色活动影响力,支持举办汽车文化节、美食节、年货节、家电节、化妆品节、家居博览会等特色活动。推动上海消费节庆活动“走出去”与“引进来”。支持举办国别周、国别日、国别节等国际化节庆活动和国际性商业消费主题论坛。支持商贸领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诚信规范的商业促销活动。


(六)会商旅文体联动专项行动

促进商业与商务、会展、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分类指导,强化互动融合,加强部门合作,构建项目共推、客流共享、标准共建、平台互联、主体互动、宣传互通的联动机制,着力扩大外来消费比重。

1.加强消费产业联动融合。促进购物消费与餐饮消费、旅游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等各类服务消费联动。集聚国际国内各类优质餐饮服务资源,打造世界美食之都。加强商旅联动,推出一批商旅融合特色专线,促进旅游购物消费。创建离境退税示范街区,加大离境退税政策宣传,扩大离境退税商店数量规模,提高离境退税各环节的办理速度,提升跨境消费便利度。加强商业设施与文化演出资源联动,深化艺术商圈建设。挖掘体育赛事资源,促进休闲运动健康消费。加强消费与养老产业联动,推进老龄用品研发生产销售,丰富老龄用品种类,激活老龄用品市场,扩大老年消费需求。挖掘动漫游戏电竞等资源,促进跨次元新消费。

2.培育联动品牌项目。打造一批会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充分挖掘旅游节、艺术节、电影节、音乐节、F1大奖赛、网球大师赛、汽车展、工博会、上交会、华交会、动漫游戏博览会等项目的潜力,加强节庆、展会、赛事与购物消费联动,着力扩大外来消费比重。针对不同的消费人群,加强分类指导,编制分类购物消费指南。


(七)消费总动员专项行动

加强“上海购物”品牌整体形象策划,加大全球营销推广力度,提高消费者对“上海购物”品牌的认知度,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增强上海作为国际消费城市的全球影响力。

1.实施“上海购物”全球推广计划。建立政企合作推广机制,开展“上海购物”品牌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提高上海国际消费城市的知晓度。支持第三方国际机构在上海发布国际消费城市相关报告,提升上海在国际消费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加强与国际消费城市的交流和互动,组织有针对性的国内外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与全球知名集团、著名品牌、专业策展公司的合作,全面宣传展示上海国际消费城市建设的最新动向和成果。开发设计官方中英文网站和手机应用软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目的地营销和目标群体营销。做大做强“上海消费总动员”自媒体平台。开展“上海购物”城市公共品牌设计,从品牌诠释、口号标识设计、品牌故事创作等方面举办国际设计竞赛及市民征稿。发挥商贸领域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评选一批消费者最喜爱的品牌企业、品牌商圈、特色街区、特色名店,开展广泛宣传。

2.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建立主要消费品国际价格监测比价机制,引导国际中高端品牌零售商建立合理定价体系,提升上海消费价格的国际竞争力。支持适度发展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高端品牌奥特莱斯等业态。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形成一套线上交易、线上监管、线上服务、线下支撑的规则体系,培育和集聚一批跨境电商企业,实现足不出沪“买全球、卖全球”。


(八)消费环境优化专项行动

加强商务诚信和标准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着力增强消费者的体验度、获得感,提升满意度。

1.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依法扩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完善督导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和服务自律承诺等。

2.改善优化市场信用环境。完善上海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探索以商务信用为核心的现代流通治理模式,形成以商务信用数据交互共享为基础,政府与市场主体间多维度互动、网格化协同的新型应用机制,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快形成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加快培育信用经济,发展与信用有关的新型服务业。

3.完善商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参与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支持相关社会团体制定符合国际惯例、体现上海水平的团体标准,并在行业内推动实施。鼓励企业制订服务标准,并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支持企业通过标准化试点示范,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树立行业标准化标杆。建立第三方服务监测评价机制。以核心商圈、骨干企业为重点,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语言、礼仪等服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标准规范完善商业场所引导标识和无障碍、母婴、卫生等便利化服务设施。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4.创新消费市场的制度供给。将在“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事特办”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全市面上的制度安排。支持商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采取开放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加快推广“一照多址”“一证多址”“证照分离”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压缩证照办理时间。加快完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相关实施细则。优化商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一事不两跑、一事不两批”。简化商贸营销和节庆活动安全许可报批程序。支持出入境检验检疫分类监管,推广进口商品入境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建立跨部门抽检信息共享机制,杜绝重复抽检现象。规范处理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推动入境签证便利化,吸引更多境外人士来沪休闲购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市国际消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打响“上海购物”品牌的重大问题,协调制订重要政策,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等。各区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的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发挥商贸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财政扶持

加强对打响“上海购物”品牌的财政支持,对城市品牌的整体营销推广、新品发布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消费节庆活动、老字号振兴等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各区结合实际制订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打响“上海购物”品牌。


(三)优化规划布局

启动新一轮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评估和修编工作。推动商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规划、交通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等相协调,引导商业网点差异化定位布局。加强部门联动,科学设置商业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持有比例和持有年限要求,引导商业设施规划建设供需动态平衡。完善城市配送物流体系规划。


(四)强化人才扶持

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等的有关人才政策,加大复合型创新型商业人才引进培育,重点引进扶持紧缺的复合型零售、电商、新零售、时尚设计师、时尚职业经理人、商业运营管理、物流供应链等高端专业人才。加大传承老字号传统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传承人工作室、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才引进环境,完善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措施和制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沪投资创业。


(五)创新评价体系

探索建立全面反映消费市场总规模的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针对不同行业细分,探索研究服务消费、外来消费、品牌集聚、离境退税、消费价格国际竞争力等各类参考指标。


(六)强化监督考核

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市国际消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