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浙江这么干!

来源:浙江发改委

2020-04-17 10:25:00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健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专项行动计划》(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商务厅组织编制)。


到2025年

一批具有浙江优势的经验做法

上升为长三角区域性规则

在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领域

形成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区域性品牌

具体有何重点任务和标志性项目

一起看看吧~


重点任务



深化商事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建立长三角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标准地”制度,进一步取消、下放企业准入、产品准入、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权限。在全省设立长三角一体化服务专窗,明确区域示范标准、服务流程。

❀到2025年,跨区域涉企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率达到95%。构建便捷有序的跨区域市场退出通办机制。进一步压缩开办企业、获得电力、办理施工许可等事项审批办理时限,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不超过90天。


加快推进长三角标准一体化

❀深化长三角区域标准一体化合作,成立标准一体化专项工作组,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智库作用,完善区域协同标准统一研究、立项、发布、实施等机制。围绕公共服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制定实施区域协同标准,力争每年制订区域协同标准5项以上。

❀共同建立长三角标准一体化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争取数字经济等特色优势领域的标准化组织落户浙江。加强互学互促,对标国际先进提升各领域标准化水平,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数字经济、“浙江制造”、绿色发展等领域标准供给,加快建设浙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深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战略推进体系。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

❀强化竞争中立原则,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企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凡出必审”,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推进长三角区域竞争政策衔接,进一步营造尊重竞争文化、维护竞争机制的良好氛围。


提升区域流通效率

❀鼓励企业探索建立物流配送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化配送分拨调配平台,推进流通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城市配送体系,支持建设县、乡镇等区域性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推进杭州、宁波等全国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以及金华、嘉兴、舟山等区域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建设。

❀全面深化招商入驻、信息共享及品牌孵化等方面协同,大力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期货现货业务合作。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长三角区域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推广包装基础模数和集装器具,带动上下游物流标准化水平提高。


赋能企业主体质效提升

❀积极对接长三角现代技术、现代金融和高端人力资源,大力实施“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和“企业上云”行动,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共同促进长三角市场主体转型升级。

❀到2025年,公司制企业数量在企业中的占比达到95%,培育本土跨国企业60家,产生隐形冠军企业300家,上云企业60万家,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1500个。积极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生态体系,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嘉兴G60科创大走廊、绍兴科创大走廊、温州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协同打造长三角市场主体创新赋能平台。


打响“信用浙江”区域品牌

❀建立联通长三角区域的全省信用体系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金融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一体化信用制度建设试点样本。推进长三角区域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定期交换重点行业单用途预付卡企业信用信息。加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发布年度浙江信用环境综合指数。

❀到2022年建成全国首个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


共建“满意消费长三角”

❀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满意消费建设,鼓励打造长三角满意消费城市,联动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

❀到2022年全省建成放心消费单位20万家以上,全面覆盖长三角地区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行业、新兴领域和经营场所。建立“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引导大型连锁商场、超市、直营店实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到2022年年底力争培育10万家。协力整治服务消费热点领域,开展长三角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联合整治与长三角区域“网络订餐大家评”活动。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协作平台和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同步推进消费领域社会监督。


优化知识产权生态环境

❀加强长三角区域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推动实现跨区域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联共享,加强源头追溯、线上侵权判定与线下执法办案等方面合作。

❀加快推进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杭州高新区(滨江)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提供跨区域服务。探索设立“X知贷”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模式,推动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成为长三角区域重要平台。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国际性会议,吸引知识产权优质资源落户浙江。


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

❀加强杭州、宁波、舟山、义乌等4个省级供应链试点城市和26家试点企业建设,培育10个左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供应链平台,20家左右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跨省市供应链企业。加快推动生鲜农产品等从商品化处理到全程冷链、物流设施的改造升级,建设标准健全、功能完善、上下游有效衔接的供应链服务体系。


构筑电子商务创新高地

❀鼓励阿里巴巴、网易等优势电商平台深耕长三角市场,在应用推广、模式创新和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全面深化合作。加快新零售复制推广,推动盒马鲜生、天猫小店等新零售在长三角布局,支持苏宁等省外优秀平台在浙江发展。

❀加强跨境电商区域合作,加快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长三角国际快递通关一体化和便利化。探索共同举办“之江创客”全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加快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杭州实验区建设,支持其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布局。


共同办好进口博览会

❀深化进口博览会合作机制,做好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放大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加快培育一批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加强区域消费联动,开发专门服务于进口博览会的旅游产品。

❀建立长三角商业节庆活动联动机制,推动老字号品牌协同发展,加强步行街、商圈等交流合作。探索建立长三角会展联动机制,加强重点展会合作,共同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展会活动。


筑牢质量安全基石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共建长三角区域性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预警监管平台,共同布局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

❀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统一区域内特色食品检测判定标准。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和产品伤害监测领域合作,开展重点领域“五统一”联动监督抽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联动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一市三省基于风险分类实施统一监管标准。




标志性三年项目




1、涉企“一件事一网通办”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登记开办、清算注销等多部门联办“一件事”,持续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在长三角区域内率先常态化实现全环节“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打造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和永不落幕的进口博览会

❀开展进口博览会贸易投资配套活动,加快培育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衢州、义乌、青田等地进口商品平台,建成10个以上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围绕进口商品举办一批重点展销会,打造一批重点展销平台,培育一批重点分销主体,提升长三角区域进口水平。


3、实施浙江制造品质提升工程

❀全面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增量提档,到2022年力争累计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45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3000项以上,品牌企业和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销售占比达到30%。联动建设长三角区域品牌,在进口博览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开设“浙江制造”专题展馆。开展“浙江制造”“上海品质”等区域品牌对标互认互补专项活动,推广“高标准+严认证”浙江品牌建设模式。


4、开展“浙”系列主题消费促进活动

❀着眼打造区域性消费品牌,开展“浙味美、浙里购、浙里优、浙里行、浙里游、浙油礼、浙丽人、浙最惠”等“浙”系列主题活动。合作办好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老字号博览会等展会活动,促进高品质产品跨区域流通。


5、实施“浙商市场”有机更新行动

❀进一步发挥义乌、永康、柯桥、海宁、舟山等地大型专业市场优势,推进市场向智能化、展示性、体验式、参与性等方面转化,打造长三角区域内示范性专业市场。强化产地批发市场综合服务功能拓展,建设一批农产品集散市场、产业振兴市场、网上网下融合专业市场、仓储物流市场、商旅文创结合市场。


6、打造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迭代完善执法监管、监测预警、决策支持核心模块,建设对各类对象全覆盖、全过程、智能化监管的执法监管总平台,率先在长三角区域内实现政府行政监管数字化转型。


7、建设大宗商品储运计量公共服务平台

❀以国家大宗商品储运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计量争议仲裁中心为依托,以服务油气全产业链为重点,整合长三角各港区重要环节计量数据,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油品交易中心等“一中心、三基地”建设提供全方位计量服务。


8、争创质量基础设施高地

❀加快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建设,打造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的服务链,深化推进长三角区域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共同实施一批合格评定一体化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 | 印锋